去年4月,张先生来到枣庄市市中区人社局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张先生准备分两次缴纳养老保险,第一次缴纳2013年1月份到2014年12月份共两年的养老保险10831.2元。第二次缴纳1996年到2012年共17年的养老保险57480元。
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张先生分两次交了养老保险,一共近7万元。
准备再交今年的养老金时,张先生却意外得知,老伴的养老金账户上只有一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