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一开始,屈战锋承认核桃树是他砍的,说之所以砍余天安核桃树树枝,是因为嫌树挡住了庄稼采光。”
11月19日,陈涧村村主任杨某介绍,后来因为村上调解无果,就让镇司法所来调解,这时候,屈战锋告诉司法所,那棵核桃树并不是余天安的,而是他自己家的。
屈战锋的这个说法,让余天安和村干部都感到意外。
“我们翻了很多资料,没有一点信息。农村这种情况,不可能做到每棵树都登记在册。”陈涧村村主任杨某无奈说,从这时起,余天安、屈战锋都坚称树是自己的。
那么,双方是否有材料证明这棵核桃树的归属?余天安、屈战锋两人都表示,自己拿不出来。
村民们认为树价值高导致后面这些纠纷
为一棵核桃树,邻里间竟然惊动了公安局,这在当地村民看来实在是有点不可思议。村民们说,一棵树闹出后面这些纠纷,其实还是在于这棵树高达22800元的“身价”。
在洛南县公安局于今年7月21日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中清楚地写着:“余天安,我局指派(聘请)有关人员,对屈战锋损坏你的核桃树进行了损毁价值鉴定。鉴定意见是被损毁的核桃树价值为228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如果你对该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
“我一直以为那棵树只值一二百块钱。”屈战锋告诉华商报记者,后来得知核桃树被鉴定的价值为22800元,他并没有在公安局送来的认定书上签字。但对于核桃树为何价值22800元,他有些纳闷。同样纳闷的还有余天安和村干部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