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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性侵养女致2次怀孕 5万元卖掉2名女婴

[2015-11-26 17:24:17] 来源:华西报 编辑:海章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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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扶风县法院以犯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庭审上,孙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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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都交代了 啥时放我回去”

  办案民警说,今年5月,孙某被逮捕,没想到他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竟还对民警说,“要交代的我已经交代了,你们啥时放我回去,我家的麦子还没有割呢。”对于孙某是否涉嫌猥亵幼女,以及其与养女发生关系时是否涉嫌强奸,办案民警表示,因丽丽本人不愿报案且时间久远,民警未能就此进一步侦办。

  孙某的妻子焦某说,养女丽丽至今尚未结婚也未交男朋友。2013年农历六月份和2014年农历九月份在扶风县城的医院各生了一个女孩。焦某怀疑这两个女孩是孙某和丽丽发生不正当关系所生。焦某说,2013年农历六月份的一天,她发现丽丽的肚子很大,于是和孙某将丽丽带到医院进行检查,发现丽丽已怀孕8个多月,当天下午回家后,丽丽说肚子疼,当晚送到县中医医院,顺产生下一名女婴。

  焦某介绍,2014年农历正月,自己从娘家回家后,发现丽丽像是又怀孕了。于是孙某就带着丽丽去医院检查,发现已怀孕两个月多了,她知道这肯定是孙某和丽丽发生性关系又怀孕了。“当时,自己让丽丽把孩子打掉,而丽丽站在一旁不说话,这时孙某不让她管,坚持让丽丽将孩子生下来。”焦某说。

  2014年农历九月底,丽丽在扶风县妇幼保健医院产下一名女婴。

  两个女婴共卖了5万多元

  收养一名女婴的韩某在庭审上供述,因妻子习惯性流产,他和妻子婚后一直未生育。两人想抱养一名小孩,2013年7月一天,自己的母亲打电话说,扶风县中医医院有个女婴,家人不要了,于是他就和母亲去医院看了这个女婴,当时这个女婴还在保温箱。两三天后,韩某再次到医院,把孩子抱回西安一直抚养至今,并给孩子取了名字,她的母亲给了对方24000元。

  收养另外一名女婴的费某说,2014年农历九月的一天,他在医院为女儿抱养了一个女婴,当时他和女婴的爷爷(孙某)“谈价”,女婴的爷爷要价33000元,于是他凑够钱后交给了女婴的爷爷。“他爷心太狠了,要那么多钱干啥呀,奶粉贵得很,现在养孩子不容易。”费某说,他当时给女婴爷爷说,于是对方就退了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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