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审理了这起聚众淫乱案件,这名“共享”女友的男子孙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据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介绍,2014年,出生于1998年的女孩小芸经人介绍,与大她4岁的孙某相识。
2014年11月20日,孙某通过QQ与小芸联系,并约定当晚在镇江新区某酒店开房发生性关系。
当晚,孙某登记入住后,遂将与小芸相约开房的情况告知朋友田某和李某,言明对方均可与小芸发生性关系。
当晚10时许,小芸依约来到酒店房间,发现不只孙某一人,但没有离开。
孙某、田某和李某按约定顺序先后与小芸发生了性关系。发生关系时,其他两人均在房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