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瓯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年。今天就来讲一讲这起17年前的命案。
1998年2月2日傍晚,一男子在瓯海区梧田街道梧慈路一巷弄内,遭到13人持械围殴、砍刺,长达10多分钟,最后,被害男子倒在血泊之中,因伤重不治身亡。该被害男子姓宋。
原来案发时,宋某在老家已娶妻生子。可是,他与妻子的妹妹阿玲(化名)在老家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
之后,阿玲到温州打工。
1998年1月31日,宋某到温州找阿玲,两人在瓯海区一旅馆同宿。后阿玲与宋某打算一起回老家。
可此时,宋某来温找小玲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当时在温务工的小玲堂哥、弟弟等族人耳中。
随后,他们商量并纠集了在温州务工的其他族人,准备给宋某一点“颜色”看看,其中就有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