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获得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披露,2013年8月,刘为明开始与台湾卖家“碧海蓝天”(以下简称“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
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
起诉书称,2014年7月15日,为逃避海关监管,卖家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
7月22日凌晨,该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刘为明是在2014年8月31日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刑拘的。2014年9月29日刘为明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执行逮捕。2015年1月8日,该案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刘为明父母
被控走私武器
2014年7月,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接到刘行忠的电话,对方称儿子因涉嫌走私武器被带走,根据法律规定,一旦构成犯罪,量刑将可能是无期徒刑。
周玉忠此前打赢过类似官司,广州一个卖仿真枪的小贩王国其先被判刑10年,后经过5年努力,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
“虽然之前在广州曾有王国其案的成功先例,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们清楚想要在福建复制并不容易。”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接受委托后他多次会见刘为明,刘称自己从未想过走私武器,只是想买来显摆和玩耍,而且他并没收到货,对其致伤力一无所知。
刘为明对被追究走私武器重罪表示冤枉与荒唐,听说有成功案例可参照方才情绪稍微稳定。
胡国继记得,今年4月,在泉州中院开庭见到儿子时,他头被黑布蒙着、戴着手铐。在律师周玉忠力争之下,法院示意将刘为明头上的黑布和手上的手铐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