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众人围过来,男子从包里掏出一百元,把挎包扔在马路上。“我只要一百元。”熊某举着钱,不断重复着。随后,熊某被派出所民警带走。
审讯得知,抢劫男子名叫熊已(化名)。作案前,他正和女友闹分手。
11月23日,熊已上网看到有人说抢劫未遂坐牢三个月,“就想着去抢劫,这样被公安机关抓获可以坐牢。”民警告知他,抢劫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一旦判定是抢劫罪,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熊某顿时傻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