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选择机会,没有语言交流,就这样,陈云芝成了这个男人的“妻子”,之前“丈夫”也买过一个老婆,没有看住,跑了。“丈夫”的父亲早年去世,兄弟姐妹也都成家修了房子,她和“丈夫”以及婆婆住在一间不到20平方米的破旧瓦房里,“狭窄的空间让人经常转不过身”,陈云芝忍不住叹气。
贵州省黔西县定新乡的刘江会是一个很老实的女人,已经失联很久,她的儿子和公公婆婆很牵挂她,家人认为,刘已经被人拐卖了。
生个孩子换自由
“好吃懒做,天亮睁开眼睛就喝酒,一直喝到晚上,喝醉了就动手打,三天两头打,有时候深夜两三点也会被打”,这是陈云芝对当年被拐卖给的那个“丈夫”的印象。丈夫“家里也很穷,吃的有时候都是这家送点那家送点”。
凡是被拐卖的妇女,几乎都成为尽快生儿育女的工具。即便被拐卖的女方年龄比较小,但男方基本属于农村“高龄”,同居后赶紧为家庭添丁加口,成为迫切需要。
“淳朴”的农民久而久之形成一种朴素的价值观:女人买回来睡了生娃了,认命了,也就没事了,所以,想方设法让“外来新娘”生个孩子,往往被看成是拴住她们的最好方法。
刚刚被卖后的半年里,陈云芝曾经自杀过两次,幸亏很快被抢救过来,至于为什么自杀?陈云芝不愿意多说,沉默几秒钟后,她吐了一句:“我们被拐卖的人,说白了,都是被强奸”。
1991年,陈云芝生了儿子,不再被看管,生活相对自由,第二年,又怀上一个,但是她已经不想生,怀孕期间,陈云芝曾经吃药自杀,未果。怀孕8个月的时候,陈云芝被当地计生部门抓去强行引产——这正好符合陈云芝的心愿,“我真的希望政府早点把我抓去,我就不被逼着生孩子了”。
两三天后,陈云芝从医院回到家里,当天,丈夫又去村里的商店里喝酒,陈云芝没有人照顾,她走一段歇一气撑着走到小店,两人又打了一架。
陈云芝不仅仅伤口在流血,心也在滴血,伤心的她选择离家出走——在外面多年,她已经和一些西南地区被拐卖过去的妇女成了好姐妹,她跑到一个“姐妹”家躲了半个月,又回到“丈夫”身边,可是打架和吵架成了家常便饭。
在陈云芝心里,这样的日子很难过下去。1993年左右,陈云芝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经别人介绍,她另外嫁给一个比她大12岁的男人,中间人收了1500元的介绍费。这一年,她的小孩不到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