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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生唱完歌回家 遇“狼邻居”香消玉殒

[2015-12-09 17:04:33] 来源:今日头条 编辑:李树柳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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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5个多月前,鄱阳一男子深夜去屋外小便,看到一年轻女子路过小巷子,顿生歹念的他将女子强行拖入屋内施暴遭到强烈反抗。

  案件细节:深夜回家 走进小巷后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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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通过调查走访和对死者生前在监控视频中所留的影像进行分析研判发现:6月20日晚11时许,受害人文文与其朋友俞某等四人在县城城北一KTV唱完歌,由俞某骑摩托车将文文送至五一路一条巷口(该巷口距离其家仅有300余米),文文独自下车步行走进巷子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据此,警方认为,受害人文文在该小巷内被凶手挟持控制而遇害的可能性极大。

  为准确锁定发案时间,缩小侦查范围,专案组民警到实地进行模拟实验,并由此最终确定,嫌疑人很有可能就隐藏在死者家附近,极有可能就是周围邻居,且这个嫌疑人独居的可能性极大。

  案件侦破:邻居是凶手 作案后照常上班

  最终,警方通过排查,将受害人的邻居江某志(男,27岁,未婚,家住鄱阳县城五一路一条巷,现为县自来水公司的抄表员)列为重要嫌疑人,江某志家老房子仅与受害人文文家相隔40余米,其父母常住外地,家中只有其一人居住,具备作案的时间和空间。

  案发后,江某志没有表现出其他任何异常情况,始终还是像往常一样,照常上下班。专案组民警曾以协助调查为由,找过江某志多次,但面对民警的询问,江某志的冷静异于常人。此后,专案组经过近四个月的缜密侦查,最终掌握了江某志作案的确凿证据。

  11月30日中午,江某志再次被警方传讯,起初他还百般抵赖。最终,在铁的刑事技术证据面前,江某志供认不讳,并向民警详细交代了其杀人、抛尸的犯罪事实。

  据江某志交代,他之所以犯下如此滔天罪恶,完全是被色欲冲昏了头脑。6月20日晚11时许,他在屋外小便时,受害人文文正好从他家门口的小巷子经过,其顿生歹念,将文文强行拖入屋内意图不轨。期间见文文一直剧烈反抗,江某志怕事情败露,遂起了杀心,将文文杀害后,将尸体装进编织袋内抛入东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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