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还称,12月8日下午第二节课在高一三班上课时,张鑫教师让学生拿出前几天的历史考卷,准备进行考卷讲评,此时有学生在下边吹起口哨,接连两次。因张鑫正在讲题未发现是哪名学生,遂让学生自己承认或学生指认,但都未有结果。张鑫便有些恼火,命令全班同学站起来头顶凳子听课。据张鑫说此举意欲吓唬一下学生。
时间大约有1、2分钟。后又因在讲评中有学生未拿试卷,在批评学生中该生与张争执起来。即引起张鑫的情绪失控,随即让本次考试得40分以上学生坐下听课,再次罚考试得40分以下个别学生头顶凳子蹲下听课。
张鑫体罚学生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咸阳民盟中学给予张鑫行政警告处分,扣发当月工资,通报批评,全体教师会议上做出书面检讨的处理。
通报中同时给予咸阳民盟中学以下处理:对咸阳民盟中学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取消咸阳民盟中学年终评优资格;要求咸阳民盟中学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及区教育局《渭城区教师队伍管理办法》、《渭城区中小学教师十不准》、《渭城区师德师风建设十四条红线》等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
通报最后表示,下一步,区教育局将继续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着力纠正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如有发现,将会严肃处理,欢迎网友、学生及家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