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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被建议“减刑一年” 或提前出狱

[2015-12-14 18:07:12] 来源:中新网 编辑:潘正光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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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14日)天,北京二中院对黄光裕减刑案件进行公示。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两亿元。黄光裕现在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其于2012年被减刑十个月。2015年12月 7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黄光裕获得2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一年。

  黄光裕何时出狱?    刑期    2008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16日    起点    2008年11月,黄光裕被拘。    一审判决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二审裁定    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案二审开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黄光裕判决维持不变。    第一次减刑    2012年10月,黄光裕首次减刑的消息传出。有报道称,黄已获得法院减刑10个月的裁定。    法律规定:判决正式生效后满一年六个月,可申请减刑。    出狱可能    法律规定: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决刑期的一半。    律师分析:    刑期过半后,有两个方法或可实现提前出狱,一个是减刑,一个是假释。    从2008年11月起算,到2015年11月,黄光裕的刑期正好过半。理论上,服刑期过半就可以申请假释。    目前看,黄光裕并没有不符合假释的条件,但能否成功,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要靠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律师分析:

  刑期过半后,有两个方法或可实现提前出狱,一个是减刑,一个是假释。

  从2008年11月起算,到2015年11月,黄光裕的刑期正好过半。理论上,服刑期过半就可以申请假释。

  目前看,黄光裕并没有不符合假释的条件,但能否成功,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要靠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公示原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罪犯黄光裕减刑案件的公示

  为了确保减刑案件的审判质量,落实审判公开原则的要求,我院对罪犯黄光裕减刑案件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罪犯黄光裕,性别男性,出生日期1969年5月9日。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二亿元。现在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于2012年被减刑十个月。2015年12月7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黄光裕获得2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一年。

  公示期限为五日,即自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5 年12月15日止。凡对该罪犯减刑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信件请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甲10号,邮编100164,或给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拨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87553116、87553125。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11日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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