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头条 > 正文

安徽一91岁老人被民政局要求证明自己还活着

[2015-12-14 19:48:01] 来源:财经网 编辑:何亮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马鞍山市博望区73岁的杨建俊老人告诉记者:“我老母亲活得好好的,可宁国市民政部门非要我母亲出具还活着的证明,这不是折腾人吗?”

老母亲,证明,折腾,材料

  “我老母亲活得好好的,可宁国市民政部门非要我母亲出具还活着的证明,这不是折腾人吗?”12月11日,马鞍山市博望区73岁的杨建俊老人拿着一份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派出所出具的一份活人证明对记者说道。记者看过后发现,原来博望派出所民警在无奈地出具这份证明材料后,还温馨地附上了一段提醒,善意地告知对方:要活人证明自己还活着,这不是在为群众办事,而是违背国家规定折腾百姓。

  杨建俊告诉记者,他老父亲原来在宣城市宁国福利院工作,病逝后,其母亲就回到了老家博望养老。根据国家规定,他的老母亲享受遗孀补助。为了领取每月几百元的补助,以前经常要到马鞍山市公安机关开具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的母亲还活着。 “我爱看中央电视台新闻,从电视上看到李克强总理批评一些部门要人证明‘他妈是他妈’等莫名其妙、匪夷所思的证明材料,我以为这下好了,我91岁的老母亲再也不会受折腾了,没想到12月初,宁国市民政部门联系上我们,要求我老母亲出具还活着的证明。”杨建俊说。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