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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学生替考作弊或被判刑

[2015-10-25 07:21:41] 来源:腾讯 编辑:潘正光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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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多项入罪罪名。大学生们要小心了:学生替考作弊,可能被判刑! 刑法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专业作弊团伙跨省作案

  由于高考防护严密,敢于作弊的考生数量极少,最激烈的“作弊与反作弊战争”出现在考研考场。专业作弊团伙跨省作案,校方、警方则全力接招。

  广东最大的考研考场位于暨大,考生过万。此前,一个特大跨省作弊集团被及时摧毁。该集团成员从杭州等地乘坐飞机到达广州后,在紧挨着暨南大学的暨南花园某栋高楼顶层天台安装大型发射设备。作弊团伙的“技术高管”化妆成电信公司工作人员,“销售成员”则负责和有意向的学生秘密谈判,犯罪团伙会利用大型发射设备,向此前付款的考生偷偷携带的无线电装备发送“及时、准确答案”。不过答案还没发送,“技术高管”们即被警员现场抓获,警方顺藤摸瓜,在考场抓获作弊考生20余人。

  学校:以前多按违反校规处理

  以前,《刑法》规定了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但该罪的行为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其他主体,包括学生并未涉及。对替考、作弊等行为,以前大学一般会按校规处理。如暨南大学规定,学生凡是作弊,一律取消学士学位资格,并且树立“考研学生凡考试作弊者,十年内不准报考暨大”的校规。

  一位高校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学生出现替考、作弊或者轻微盗窃等行为, 学校一般会自己处理,“还是会考虑到年轻人的前途”,而警方也会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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