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消息,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几乎所有提及“失独”话题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均建议,应保持政策连续性,不应删除对“失独”父母的帮助。
草案删除第二十七条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尽管在删除上述规定的同时,草案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失独”父母可继续享受扶助。但这意味着一旦草案表决通过,二胎政策落地,再因某些原因导致“失独”的父母,将不能再享受政府扶助。
此次上会的计生法修正案草案,是为了适应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两孩”政策而起草的。目前媒体报道情况显示,该草案删除了“晚婚晚育夫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条款内容。另外,备受关注的社会抚养费的存废问题,亦未明确。
12月21日上午,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计生法修正案草案说明。如意见比较一致,该草案或将提请本次会议表决。如果顺利的话,修正案才有可能明年实施。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