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奇兴听宣判时,受害人的家属抹起了眼泪
仅仅因为张某欠300元没给,大年三十夜,酒后的李奇兴和张某发生争执,声称张某拿刀要杀自己,于是李奇兴用张家的VCD将张某打死,后将张某尸体肢解后并将骨灰抛撒。警方经过DNA比对锁定了李奇兴。在法庭上,李奇兴哭着承认自己杀人,但称自己不是故意的,害怕被发现,才做了后面的事。
今天上午,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决李奇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其减刑。
案情 六旬老人杀邻居 焚尸扬灰
65岁的李奇兴是北京市人,案发前已经从北京延庆机械厂退休。李奇兴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认昌平区十三陵镇果庄村村民张永秀为“干爹”,并以张永秀的名义在果庄村购买了一处平房院落自己居住,该院落距离61岁的被害人张某家不远。
2014年六七月间,李奇兴邀请朋友丁某、俞某等人到果庄村采摘,路遇张某,张某邀请李奇兴一行人到自家院落摘杏。不承想俞某被张某家的狗咬伤,俞某看病花了些钱。事后,张某答应李奇兴给300元作为补偿,但李奇兴数次索要,张某均未给付。2015年2月18日上午(大年三十),李奇兴开车来到果庄村找张某要钱,张某答应晚上给钱。
当晚8时,李奇兴在一村民家吃完年夜饭后,带着一瓶酒到张某家,和张某一起饮酒。其间,李奇兴再次提出让张某给钱遭到张某拒绝,二人发生冲突。李奇兴用张某家的VCD影碟机击打张某头部致其死亡。随后,李奇兴用张家的菜刀将张某尸体肢解并运至自己住处的灶台内焚烧,次日,李奇兴将骨灰抛撒到十三陵镇黄花峪隧道入口西北的路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