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头条 > 正文

七旬翁"寻欢"猝死 失足女抛尸获刑

[2015-10-25 11:48:03]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潘正光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一名70多岁的老翁“寻欢”时猝死在卖淫窝点,吓坏了失足女子谭某。为逃避责任,谭某花钱请房东一起丢弃老翁的尸体。10月22日,那坡县人民法院以侮辱尸体罪,对两名被告人进行宣判。

  侮辱尸体被判刑

  9月22日,那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侮辱尸体案件。庭审中,被告人谭某和张某大哭表示忏悔。经法官调解,两名被告人同意赔偿受害人家属各种经济损失共3.3万元,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

  那坡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和张某为逃避责任,故意丢弃他人尸体,其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被告人张某明知他人卖淫仍提供场所,其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应数罪并罚。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两名被告人所起的作用相当,均为主犯,应按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