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头条 > 正文

七旬大爷拒绝抚养私生子 被起诉赔付78800元

[2015-10-26 07:14:22] 来源:中国青年网 编辑:李树柳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现年71岁的吴老汉在2001年(56岁时)与37岁的谢女士发生关系,生育一子小蒙,后谢女士未告知其丈夫,默默抚养小蒙至13岁,而吴老汉不但没有给付抚养费还将私生子一事告知谢女士丈夫,导致谢女士家庭出现危机。

  吴老汉辩称,其有两个子女,均已成婚,其每月退休金为4000多元,但其手中没有积蓄,故不同意给付抚养费,等有能力再给。谢女士称吴老汉回家乡修路就花费几十万元,完全有能力给付孩子抚养费,吴老汉系故意拖延。

  吴老汉拒绝调解,后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吴老汉按照协议约定给付小蒙抚养费共计788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现在该判决已经生效。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