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首先发表了公诉意见,之后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运用刑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辩护律师”以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并且具有自首情节等,为被告人做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法庭”最终对两“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判处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原来,这是由吉林省女子监狱与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法学专业的师生共同举办“模拟法庭”活动。此次活动选用监狱内王某真实的案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角色由在校学生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