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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凯里原市长的“拖”字绝招:上厕所

[2015-10-26 16:10:26] 来源:中纪委 编辑:潘正光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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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0月22日开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客户端推出“《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系列文章,用案例故事还原逻辑,以图表对比解读条文,对六大纪律分章解读,推动学习贯彻。今天刊登《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第二期。

    

  【《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二)

        切实执行组织纪律 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注重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党的领导,很重要一方面就是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领导要靠组织。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当前,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向组织报告,听组织意见,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背“四个服从”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

  该章依次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侵犯党员权利、违反组织工作原则、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一)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行为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党章明确规定,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条例》第63—68条明确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比如“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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