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后,李女士的银行卡在附近银行的ATM机上被取走2万元现金。办案民警经工作,确认了取款人正是抢劫李女士的男子。民警经广泛调查,确定实施抢劫的犯罪嫌疑人为刘某,并发现刘某已经购买了次日去山东的火车票,准备逃离北京。距案发14小时后,刘某在离京的火车上被民警抓获。当场查获两部手机、两张银行卡及现金1.5万余元。
经警方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4岁,湖北人)对抢劫李女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刘某交代,其在网上认识了李女士后,认为有机可乘,便准备趁年前“捞”一把,实施抢劫。刘某事先准备好裁纸刀,抢劫得手后又用李女士的银行卡在银行ATM机上取走2万元现金。上火车前,使用赃款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及几套新衣服,准备逃往山东。目前,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