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头条 > 正文

保姆和男雇主同居十五年 生下两娃后男子消失

[2016-01-18 14:52:35] 来源:搜狐新闻 编辑:大付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19年前,她是个从农村到城市打拼的小保姆,年轻靓丽、青春逼人。年长她19岁的雇主阿强“闯”进了她的生活。当听说阿强和妻子的生活是貌合神离时,她总以为“真爱”无敌,有一天她能当上“女主人”。

保姆和男雇主同居十五年 生下两娃后男子消失

  他玩失踪

  赢了官司

  却拿不到抚养费

  走投无路之际,我想到了向媒体寻求帮助。可即便如此,也不能找到他。他所在的单位说他已经退休,他去了哪里,单位也不知道。如此大张旗鼓地找他,我们的事终于被他的妻子知道了,阿强的妻子主动提出离婚,这让阿强更加恨我。

  在 南宁市无法生活,我只能带着孩子回到农村,和哥哥生活在一起。两个孩子都是他的,他有义务抚养,我气不过,通过法律援助找到一位律师起诉阿强。不过律师告 诉我,由于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大女儿是阿强的孩子,我只能以小女儿的名义起诉阿强要抚养费。法院也不知道阿强的去向,起诉书都是通过公告送达。开庭那 天,阿强也没有出现,法院是缺席审理。

  这几天法院通知我来拿起诉书,法院判定阿强要先支付4500元的抚养费,另外从2015年4月起,每月要支付350元的抚养费给小女儿,教育费、医疗费我们对半分。官司虽然赢了,我却仍然拿不到钱。法官说了,找不到阿强,判决书也要进行公告。

  当 初起诉书的公告费就是我到处东凑西借交的,这次的公告费还得我出。我连手机话费都交不起,几百元对我都是笔“巨款”。如果不是好心人帮我交费,法院都无法 通知我来拿判决书。听法官说,公告期要3个月。3个月后,阿强没有异议,法院才能从阿强单位发给他的退休金里扣这笔钱。

  大女儿已经快7岁了,本来应该上小学了。因为没有钱,她只能待在家里,帮我一起照顾我妈妈,端茶递水。二女儿也早该上幼儿园了,我哪有钱供她们读书?“我这 辈子真是被他害惨了!我真的很后悔,当初如果不轻信他的哄骗就好了。” 就算不当保姆,回到老家也能找个男人结婚,有个依靠。可现在一把年纪了,带着两个 孩子,也没法出去工作,真的是走进了死胡同。

查看更多:保姆 男雇主 同居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