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发布的情况通报
对此,海淀警方的通报仅认定了“滞留”和“干扰医院秩序”,对于“打砸物品,追打医务人员,对其他孕产妇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等行为则没有提及。
是否算“医闹”,微博上仍在热议
1月21日,警方发布通报后,微博网友对于是否属于“医闹行为”仍争执不休。
微博网友“@不願透露姓氏的蔡先生”表示,《刑九》明确,“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集几十家属,即使没打人,阻碍科室活动致多名产妇转院,还不算医闹?
而“@万言不直一杯水”则认为,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的行为。这就是说,花钱雇人闹事叫医闹。如果是病人或家属与医院有纠纷,在合法范围内的维权,应该不叫医闹。
也有网友“@大脸猫爱吃丸子”表示,其实重点应该看是不是发生了医疗事故,而不是纠结于是否算医闹行为。
律师称医闹在法律上无明确定义
对此,北京市希仁律师事务所王传巍律师表示,“医闹”只是一个民间说法,并不是法律上的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