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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我们未必有能力彻底“把关”
一般结婚登记当事人领证要签声明书,自担法律责任
在很多人认知中,结婚登记双方必须为单身或离异状态,民政部门也会对申请结婚登记人进行资格审查,为何侯某屡屡能够成功登记结婚呢?27日,记者联系到沛县民政局并进行采访。
沛县民政局一名负责人表示,侯某在2013年到该局进行的结婚登记中,他的婚姻状况显示为离异(该条记录为2012年侯某与陈兰办理了离婚手续),一般而言,民政局是将申请结婚登记人目前的婚姻状态作为是否符合规定的依据,因此,侯某当时的记录显示他符合相关规定。对于侯某2009年办理的结婚登记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可能是当时江苏尚未跟其他省市实现联网,不过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
记者随后联系到民政部门一名有近20年婚姻登记工作经验的负责人并了解到,江苏省是在2008年实现了全省婚姻信息联网,“此前,省内各地的婚姻登记部门都遇到过利用信息不畅,钻空子骗婚、重婚的违法行为,全省联网有效的预防此类违法现象的发生”。但是,因为江苏跟国内很多省份还未实现婚姻信息联网,因此对跨省重婚、骗婚现象仍然无法从源头上杜绝。
该负责人表示,到了2012年7月份,民政部对外界宣布,我国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工作,因此,民政部门可以即时查询到申请结婚登记人的婚姻状态,方便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审查把关。但是,囿于历史原因以及登记人刻意造假,民政部门未必有能力完全审查出一些问题,因此,每一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准夫妇,都必须签署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明确要求申请双方必须遵守婚姻法等法律规定,如有虚假,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该份声明书要求申请结婚登记双方在监誓人面前亲自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