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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2016-01-28 15:08:39] 来源:中新网 编辑:老米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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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5年,有3900多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而被取消了提拔资格。在中央纪委,也有9名中央纪委机关局处级领导职务人选和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厅局级领导职务人选被取消了提名考察资格。

中纪委: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 后果很严重

  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组织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江西省广昌县环保局原局长刘赟曾因工作调动要迁户口。他生于1963年,在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时,他心想:“如果将年龄改小两岁,自己不就可以推迟两年退休了吗?”就把自己的出生年份填成了“1965年”。

  霍然“年轻”了两岁,刘赟没觉得这是什么大事儿,直到他受到了严厉的党纪处分。

  党员干部谎报年龄,有人觉得这是小事儿,其实反映了对党纪的漠视,对组织的不忠诚。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是检验一名党员合格与否的试金石。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吗?

  年龄、财产要如实报告,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不要报告?身边人出现问题要不要报告?总书记说:“当然要报,第一时间就要报告,要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报告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来了一个网上消息,我们不知真假,再去核实就被动了。光知道没有报告不行,还要问清楚为什么不报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纪委去了解情况。”

  总书记还说,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要满不在乎,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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