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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大老虎"受贿金额过亿 26人7.6亿赃款去哪了

[2016-01-31 08:08:59] 来源:网易新闻 编辑:大付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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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月29日,中纪委发布了2015年受到党纪重处分的中管干部名单,至此,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不含“军老虎”)已达93人。其中,26人已被送上审判席。

3名

  陈安众

  综上,全部赃物赃款被退缴、追缴、收缴的共10人:周永康1.3亿、倪发科1296万、杨刚1379万、姚木根2303万、季建业1132万、祝作利854万、阳宝华1356万,刘铁男3558万、王素毅1073万、陈安众810万,10人合计为2.7亿。

  洪道德对“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说,一般来说,判决书如果写明退缴、追缴、收缴全部赃物赃款,那么就意味着与此对应的违法犯罪所得已全部追回。也就是说,上述10名“老虎”的贪腐所得约2.7亿,应该基本上已经追回。

  其余10名获刑“老虎”,包括贪腐金额超过3000万的李春城、王永春、郭永祥等,判决书的表述多为“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李达球的判决书还提到“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待法院判决生效后依法没收,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沈培平的判决书也提到“在案扣押的房产变价后折抵赃款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洪道德对“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说,判决书如果采用“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表述,而不是全部退缴、追缴,就意味着其贪腐所得只追回了一部分,司法机关仍在追缴中。他强调,追缴贪官的违法犯罪所得难度不小,有的贪官藏匿财产,甚至转移到国外。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初步统计,10名贪腐所得未全部追回的“老虎”分别为李春城3980万、郭永祥4347万、李达球1095万、蒋洁敏1404万、陈柏槐283万、郭有明2379万,李东生2198万、李崇禧1110万、沈培平1615万、王永春4856万,共计约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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