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介入稳定金融市场
2015年,我国金融市场起伏不断,股票市场经历了一场大震荡,司法机关的介入,对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上海检察院加大对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提前介入伊世顿公司操纵期货价格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发生后,引发一系列民事索赔案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去年,上海法院审结一批“光大证券乌龙指”纠纷案,开创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的先例。
近两年,打着“网络金融”旗号非法集资的案件屡见不鲜,而且往往波及范围广、涉案金额巨大。
不少地方两院报告中均谈到此类案件的查办情况。江苏法院审结的“山东佳盟矿业”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0余亿元;河南法院对集资诈骗13.8亿元的毛凤鸣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各地两院工作报告披露的非法集资案中,北京司法机关办理的华融普银案涉案金额之大、涉案人员之多,令人瞠目,分别达到55亿元、3000余人,为北京历史上最大的非法集资案。
释法说理处置热点案件
实际上,相对于数千字乃至上万字的两院工作报告,案件出现的频率并不算高,而且大多是一两句话简单带过。但不少地方的两院工作报告中,还是能找到一批去年发生的热点案事件的身影。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38人死亡的河南鲁山康乐园老年公寓重大火灾事故,司法机关严查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南京李征琴虐童案、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司法机关及时公开办案情况,说明法律依据,争取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