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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谎称学生被录取 家中为其私自授课3年

[2015-11-10 21:38: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何亮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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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三年前,泰州两位孩子的父母托人将孩子“运作”进泰州姜堰励才实验学校。然而两天前,家长发现孩子们三年来从没上过一天学,一直被人“软禁”在老师的宿舍或者家中。

  中新网南京11月10日电 三年前,泰州两位孩子的父母托人将孩子“运作”进泰州姜堰励才实验学校。然而两天前,家长发现孩子们三年来从没上过一天学,一直被人“软禁”在老师的宿舍或者家中。今天下午,泰州姜堰区官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事件的相关情况:目前涉事老师朱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励才实验学校对其作出了开除的决定,同时教育部门也已对涉事老师朱某启动吊销教师资格程序,待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结束后,由司法部门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刑事、民事责任。

  姜堰区教育局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事件经过,据初步了解,朱某系姜堰区励才实验学校2012年8月自主招聘的合同制教师,现任教八年级英语,八(7)班班主任。2012年6月朱某报名应聘。朱某丈夫刘某的老乡任某及任某工友王某得知朱某到励才实验学校应聘教师信息后,就拜托其想办法安排女儿到该校就读,朱某答应帮忙。

        后来,由于励才实验学校招生审核程序严格,两个小孩未能被励才实验学校录取,朱某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在励才实验学校任教的便利,先是在七年级开学前几天安排两个孩子在27班内跟班了几天,然后私自将两个孩子先后安排到自己的宿舍、校外租住房、家教机构等场所学习、生活,并要孩子向父母谎称在励才实验学校读书。2015年两个小孩因为没有学籍,未能参加中考,朱某谎称,两个小孩中考以高分被省姜堰二中录取,11月8日,任某到省姜堰二中看望小孩,发现小孩未被录取后报警。

  对此,姜堰公安局在发布会上通报,现初步查明:2012年7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女,31岁,姜堰区人,系励才学校的初二英语老师)接受其丈夫老乡任某及任某朋友王某的请托,并答应将其任某、王某的女儿(均16岁)安排到励才学校就读。事后朱某在两个学生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朱某将任某和王某的女儿安排在学校宿舍、校外承租房和自己的家里三年,巧立明目,编造各种谎言欺骗学生家长和哄骗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在励才上学,现在姜堰二中读书。期间朱某以收取学费、生活费、补课费、送礼等名义收取任某、王某现金、礼金10多万元。目前,朱某因涉嫌诈骗于2015年11月9日被姜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事件发生后,姜堰区教育局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通报情况,研究意见。该局称,鉴于朱某个人涉嫌违法行为,对学生及其家庭造成了伤害,同时严重影响了姜堰教育的形象,励才实验学校董事会作出了开除朱某的决定。区教育局已启动吊销朱某教师资格程序,待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结束后,由司法部门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刑事、民事责任。

  同时,姜堰区教育局在发布会上表示,本着关爱负责的原则,正在落实两个孩子的就读安置工作。同时,该局责成励才实验学校从这起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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