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头条 > 正文

7旬老人捉22只小鸟煲汤 获刑6个月

[2015-11-16 20:26:13] 来源:南都报 编辑:潘正光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年已七旬的福伯(化名)想煲汤喝,便上山去捉小鸟,没料到还未下山就被公安民警抓获。日前珠海斗门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福伯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夜鹭

  法官说法:

  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属于“情节严重”

  在广东,“夜游”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小鸟,用“夜游”煲汤也较为常见。在法庭上,福伯称:“只知道不能随便捉,没有意识到捉夜游是违法的”。事实上,“夜游”幼鸟系夜鹭的雏鸟,是属于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和省重点野生动物的物种。捕捉“夜游”幼鸟,是以破坏、妨害野生动物正常繁殖和生长的方法进行狩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41条规定的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方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情形。福伯捉了22只“夜游”幼鸟的行为,触犯了刑律,也因此受到了刑事处罚,希望大家能以此为戒,不要以身试法,更不要让小鸟再受到伤害。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