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头条 > 正文

辞职给儿子办婚宴村主任,受严重警告处分

[2015-11-21 07:25:00] 来源:搜狐新闻 编辑:付平琴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哪怕村主任不当,也要把儿子的婚礼搞起来。”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漕村村主任马某,为给独子办个风光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他辞去村主任职务(华商报11月19日、20日连续报道了此事)。

  目前,杜家漕村村委会正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履行马某辞职的相关程序。

  华商报记者从城固县委了解到,此事发生后,城固县明确要求所有党员干部都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党纪条规,在群众中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城固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马某的处理彰显了严肃纪律,从严治党的决心。

  专家释疑

  是党员就不能有例外

  20日,华商报记者采访了汉中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李明智。就马某辞职为儿子大肆操办婚礼一事,李明智说,今年10月18日中央政治局颁布了《党纪处分条例》,《条例》针对的是所有党员,任何人都不能置身度外。虽然马某辞去村干部的职务,但他还是党员,按照《条例》规定,不能例外。

  李明智表示,基层党员、村干部和群众朝夕相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示范作用。作为一名党员,不惜辞去村主任的职务,坚持要办一场规模较大的婚宴,平心而论,马某的做法,显示出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党员。虽然这是个个例,但是希望其他的党员干部都能够以此为戒,“遵守党纪,维护党的规矩,遵守党的条例,是每个党员的义务。”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