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这个只有17岁的男孩小力在老家被警方抓获。第二天就是他参加考试的日子。从那一刻起,我们就看到了司法在公平之外还有温情的一面(本报曾做连续报道)。
昨天他和父亲来到杭州西湖区检察院,如今他已是一所本科院校的大学生,他从检察官手中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这意味着,他在法律上成了真正的自由人,并且不会有犯罪记录,对他今后的学习、就业也不会造成影响。
为了不耽误第二天考试,定罪不捕
小力是个内向的孩子。丢了200元钱怕被父母责骂,一心想着以自己的方式把钱弄回来。那天正好看到单身姑娘下班。那姑娘左肩挎包,右手打着电话,小力觉得应该容易得手,头脑一热就冲了上去。他抢了姑娘的挎包,里面有百来元现金,姑娘还被他推倒在地。
三天后,小力落网,即刻被刑拘。之后,案件被移送到西湖检察院审查批捕。
检察官在提审的过程中,得知他第二天就要参加2015年音乐类高考,于是以最快的速度审查案件。在了解到小力学习成绩优异,无不良表现,且父母已代他向 被害人赔偿了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等情况后,为了不影响他考试,检察院加快办案节奏,当天下午就对小力作出了定罪不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