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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拖车盗走挖掘机 警方千里追赃

[2015-10-22 14:49:3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何亮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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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台挖掘机,因为停放公路边久未开工,被嫌疑人从四川凉山盗走、运到湖北宜昌、销往河北保定。凉山州公安局白鹤滩公安分局千里追赃,为受害者找回了挖掘机。10月20日,凉山州公安局通报了这起案件。想知道这台挖掘机多重吗,不骗你,33吨。 9月28日8时10分,白鹤滩公安分局接到王石 牛 (男,41岁,河南省三门峡市人)口述报案称:2015年5月,自己将一台卡特330C挖掘机停放在白鹤滩水电站施工区牛圈营地下方的公路边上,因为没有工程干,为了防止挖掘机被盗,就将挖掘机电脑版拆掉。6月底,自己回到河南家中办事,当时

  9月30日上午,专案组民警抵达宜昌,在宜昌市猇亭区公安分局的支持下,侦查人员调取查看了宜昌长江大桥高速路口的监控视频,发现被盗挖掘机被拖运到猇亭区客运站后的挖机修理厂,再次调取猇亭客运站旁的监控视频,被盗挖机于9月23日11时被拖走,去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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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案组侦查人员一边查询拖车信息,还通过技术手段获得了疑犯的基本情况,侦查人员将信息反馈回白鹤滩分局,分局组织警力对在白鹤滩的犯罪嫌疑人向某(男,25岁,湖北省宜昌市人)实施了抓捕突审,得知被盗挖掘机已转卖到保定。

  10 月3日,专案组侦查人员赶赴保定,在与当地公安机关协调后,准备将被盗挖掘机扣回,但购买者不配合侦查人员扣押被盗挖机,也不让侦查人员查看被盗挖 机。经过数小时的法律宣传教育,侦查人员最终将被盗挖机扣押。在返回凉山路途中,侦查人员多次与犯罪嫌疑人家属沟通,劝另一犯罪嫌疑人田某(男,28岁, 湖北省宜昌市人)投案自首,10月8日,田某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赃物追回,案件得以成功告破。

  经初步调查,向某在看到挖掘 机很久未动工,也没人看守后,从昆明租用了一台大件运输车,在案发地将该挖掘机吊装到运输车,运至宜昌。在宜昌与田某汇合后,新租用了一台大件运输车,再 次将该挖掘机转运到保定,并以14.3万元的价格销售。购买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该挖掘机,目前,警方已经钱退还给购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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