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自己买打印机本来是想打印照片的,但在浏览网站时凑巧看到有人民币的模板图片,就顺便保存了下来;后来网购打印纸,搜索时又凑巧有个弹窗跳出来,推销带银线的A4纸,自己也没细看,顺手下了单。
“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不是故意的。”小陈说。
将假币藏学校图书馆
既然明知假币不能用,为什么打印出来后不及时销毁?
小陈沉默片刻,摘下眼镜,抬手抹了把脸,“我13岁的时候,爸爸就去世了,我和妈妈每年都去看他。我本来想,这些钱放到清明,正好可以烧给他……”
小陈还说,自己家条件算不上太好,但也还行,自己的生活费“绝对够用”,并不差钱。
开学后,他打包行李返校,“不小心”把已打印的假币和打印机收在一起,带到了寝室。后来,他觉得寝室太挤,又“看中”了学校图书馆的外文阅览室,不仅把东西搬进去藏起来,还私自换掉了阅览室的门锁。
第一次接受讯问时,小陈对打印假币意图使用的事实供认不讳,还说这些钱“能用就用,不能用就放着自己看看”。但接下来几次讯问,他忽然改变态度,每次都会找出一些新理由,打印假币也从“有意”变成了“无心”。
检察官认为,综合各项证据,可以证明小陈确实存在伪造货币的意图。罪名一旦成立,他可能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小陈的辩护律师主张量刑在3年以下,并适用缓刑。他说,小陈如果真的想牟利,完全可以伪造面值更大的假币,他所打印的假币面值均为20元,可见选择上是比较随意的。况且这种假币做工简单、粗糙,流通进入市场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也属犯罪情节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