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空中花园”不等同于楼顶绿化
随着城市不断扩大,有人把目光聚焦在广阔的楼顶空间,希望向楼顶要绿,找回田园生活的感觉。近年来,南宁也出现了不少“空中花园”,在解放路、建政路、火炬路的居民区,都曾有居民占用楼顶空间,开发成自家菜园,有的甚至还养起了家禽。在不少“空中花园”建造者看来,在自家楼顶种花栽菜,也是楼顶绿化的一种方式。
事实上,今年5月,南宁市印发了《南宁市鼓励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城市建筑立面、楼顶等开展绿化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这份《办法》中,对楼顶绿化是持肯定和鼓励态度的,绿化开发者在绿化面积达到一定规模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还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绿化补贴。但居民自建的“空中花园”是否就等同于楼顶绿化了呢?
对此,南宁市园林部门相关人士进行了解释,居民自建“空中花园”与楼顶绿化的含义并不同。屋顶绿化具有公益性,自建“空中花园”往往是私人园林;屋顶绿化有观赏性、艺术性,而自建“空中花园”因缺乏合理规划,难免会杂乱无章。
另外,从房屋安全的角度看,自建“空中花园”有着太多的安全隐患,在房屋承重、排水设施等方面无法保障安全。例如,为防止植物根系穿刺问题,屋顶绿化种植区的构造层,由下至上分别由防水层(阻根层)、排(蓄)水层、过滤层、基质层、种植层等组成,自建“空中花园”难以达到这么细致的要求;而且,如果在楼顶加盖建筑物,房屋承重问题也是应该考虑的。
所以,从技术上看,楼顶绿化并非简单地在楼顶种上花草;而从权属上看,楼顶空间毕竟属于公共空间,由个人进行绿化开发,无法保证其公益性,也会引起邻里矛盾。因此屋顶绿化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会面临很多问题。而层出不穷的以绿化为名的楼顶乱搭建行为,也令执法部门感到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