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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村官"法律意识"淡薄 卷入诈骗案

[2015-12-01 13:54:05] 来源:中国吉林网 编辑:李俊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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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作为一个村官想为村民修路是一件好事,可是她却用错了地方...

  2015年1月份,吉林市公安局莲花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报案称,2013年6月,吉林市龙潭区一村主任苏某在其公司以三户联保的方式贷款60万元,承诺2个月返还。2个月到期后,苏某无力返还贷款,无奈,贷款公司到法院起诉,要求联保的公司还款。然而,法院找到联保的三家企业法人代表,几人纷纷表示对于贷款一事根本不知情。此时,小额贷款公司发现自己被骗了,立即报案。

  

       接到报案后,莲花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约三家公司法人代表携公章到相关部门检验,同时与苏某贷款时所出示的文件公章比对,确认苏某所使用的公章为伪造的。

  东躲西藏 女村主任终落网

  民警经过调查,苏某,女,46岁,是吉林市龙潭区一名村主任。民警几次到苏某家展开抓捕,苏某均不在家中,躲了起来。民警始终没有放弃对其抓捕,多次在其家周围蹲守。

  11月24日早晨,苏某带着孙女返回家中时,被蹲守民警当场抓获。苏某对伪造公章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伪造公章 大街上雇人冒充企业法人代表

  据苏某交代,2011年开始,她在村里低价收粮高价卖到南方,原以为可以挣一笔钱。没想到,她把粮运过去时,对方已经收够了不再收购。苏某钱没挣到,还欠了村民许多买粮钱。此时,苏某将目光盯在村里的一所小学,因为学校仅剩一名学生,她试图将学校租出去挣钱,为了让村民同意,她承诺替村里修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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