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修路也需要钱,此时,苏某想到曾经和三家公司联合去银行办理联保贷款,最终因为手续不全而贷款失败,但是那三家公司贷款所需的部分证件的复印件在她的手里。于是,苏某伪造三家公司的执照、公章、法人代表章,为了行骗计划顺利实施,她还在大街上随便找了两位身着较体面的路人,以50元和一包香烟的价格雇佣两人冒充公司的法人代表。
“她骗路人称,她已经和贷款公司说好了,只需要签个字,不要乱说话。”办案民警说,经过精心策划,苏某成功从小额贷款公司骗走60万元。一部分用于偿还村民收粮款,一部分用于修路。
让人叹息的是,苏某法律意识十分淡薄,落网时仍在辩解,她没骗钱,修完路,学校租到手就可以挣到钱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