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被问到是否就涨工资一事与小晨父母交流过,杨某又称自己不爱说话,未提过此事。
在今天的法庭上,杨某哭泣不止,被问到事先留存断针并用来扎小晨是不是早有预谋,她点头承认。
小晨的父亲张先生在法庭上表示,孩子当时只有3岁,尚无法完整表达自己的意愿,为了取出孩子体内的针,全家四次带孩子前往医院。
案发后,杨某已经赔偿小晨家人2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