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贵和杨玲是经过同事介绍认识的,当时杨玲离异,李贵还是单身。然而婚后,李贵“像变了一个人”,常常对妻子大打出手,还给她和家人发各种恐吓短信。2013年开始,两人分居。杨玲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李贵向她索要3万元的“青春损失费”。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判决两人离婚。但对于李贵的补偿要求,不予采纳。
2011年8月,经同事介绍,36岁的杨玲认识了比自己大3岁的湘潭男子李贵。很快,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在次年1月份登记结婚了。
“当时我与前夫离婚有2年多了,又带着一个女儿,再加上同事的撮合,所以不到半年就和他去湘潭领了结婚证,但其实当时他没什么财产,连房子都没有。”杨玲说。
直到婚后,杨玲才发现自己对李贵缺乏基本的了解,双方的性格也存在很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