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已是她第3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了。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认为,李贵和杨玲系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双方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双方因家庭关系处理不当、生活理念不同以及经济问题产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痕,并从2013年开始分居至今。经法院第一次、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两人关系并无改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
对于李贵辩称的离异有损其名声,耽误了青春,要求杨玲补偿其3万元,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据此,判决杨玲要求与李贵离婚,予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