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琳与何建民为夫妻关系,双方婚内订立《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双方各自财产独立,名下的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和使用。不过,何建民在外面其实还有一个情人名叫钟晓佳。
2012年7月31日,何建民从杨丽琳的信用卡账户刷卡消费5万元,并从其朋友处借款1万元,用于支付钟晓佳部分购车款。
杨丽琳得知欠款信息后,要求何建民归还上述款项,何建民以没钱为由一直拖欠未还,杨丽琳事后自行归还了6万元欠款。
事后,当杨丽琳得知上述6万元是何建民给其情人钟晓佳购车所用,遂要求钟晓佳归还上述欠款,被钟晓佳拒绝。
杨丽琳多次催要欠款无果,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了杨丽琳要求钟晓佳归还上述款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