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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察安排卖淫女进看守所与在押犯性交易

[2016-01-02 09:12:12] 来源:澎湃 编辑:老米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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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2岁的何玉玲(男),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内服刑期间,接受了一次性服务。 2015年5月2日晚,他在在押人员伙房内,将大米袋排放在地上,与一名被看守所副所长私带进来的卖淫女,在米袋上发生了性关系,约20分钟。 这一高墙电网内的丑闻,因群众举报案发。

独家调查|江西东乡县警察安排卖淫女进看守所与在押犯性交易

  到伙房后,何玉玲将大米袋排放在地上,而后他与“露露”在米袋上发生性行为。材料写明,性行为时间是约20分钟。

  “铁窗内嫖娼”的何玉玲

  何玉玲,1983年8月生,是东乡县小璜镇横山村源头组村民。

  澎湃新闻从东乡县人民法院刑庭了解到,何玉玲2014年10月28日因涉嫌开设赌场被东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法院审判,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应在2015年7月27日刑满释放。

  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何玉玲案同案人判决书了解到,2013年5月,姜某召集何玉玲、于某、陈某甲等十余人在东乡县孝岗镇南边村、邓家乡上杨村等地方开设赌场,从中渔利。

  赌场由姜某负责全面管理,包括联系参赌人员、安排场地等,何玉玲负责场子的安全和放哨。赌场的股份何玉玲占10%,邱某、李某和陈某占9%,全面负责赌场的姜某和剩余14人占股81%。

  何玉玲供述,在姜某的组织下,他就安排吴某某到姜某的赌场看场子,不准别人闹事,否则就打闹事的人。他偶尔去赌场看看,每天能分到400-600元。

  因何玉玲的判决文书没有上网,澎湃新闻未能确切了解到何玉玲的宣判时间,但他一审判决后并未上诉。

  东乡县看守所所长乐建中说,何玉玲宣判后的剩余刑期已经少于三个月。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015年12月29日下午,澎湃新闻探访何玉玲出生地。这是一个距离东乡县城有着近60里路的山村。源头组因横山水库发源于此而得名,该组村民绝大部分青壮年均外出务工,留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

  何玉玲的奶奶说,何玉玲系家中独子,初中未毕业就随父亲到东乡县城谋生。80岁高龄的奶奶记不清孙子是否已婚,她只是反复强调“很少看到人,每年过年会回来一次,也不知道在县城干嘛。”

  一位与何玉玲同年的邻村村民介绍,何初中未毕业就和自己一道在福建一个制衣厂工作,彼时何勤奋好学,胆子较大,好惹事。后不知何故,何玉玲回到东乡。

  该同龄村民称,回到东乡县的何玉玲曾一度习武,后又去广东打工;在广东打工期间,曾与人争斗,进了派出所。

  “从广东回来后,他一直没有正规的工作,就是在社会上打流,跟着邻村的一位‘老大’混日子。”上述村民认为,“何玉玲在那群人里算不上老大,应该就是个‘小混混’。”

  东乡县城多位摩的司机印象中,何玉玲所在的小璜镇人比较“狠”,在县城有一帮人,势力较强,涉足县城的赌场、KTV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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