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至1月27日期间,在哈尔滨铁路局机关门前,有超过千名的哈尔滨铁路局大集体职工,打着横幅围聚抗议。 图自哈尔滨铁路局员工
1 月25日至1月27日期间,在哈尔滨铁路局机关门前,有超过千名的哈尔滨铁路局大集体职工,打着横幅围聚抗议。多位参与申诉行动的哈尔滨铁路局大集体职工告诉财新记者,从1月25号早上开始,哈尔滨铁路局的几十个下属单位,共有超过一千名职工聚集在哈尔滨铁路局机关门前打出横幅,提出诉求。诉求包括追问养老统筹金为何存在8年断档、要求补足欠薪和各种补助金拖欠等问题。
他们要求,哈尔滨铁路局应为他们补发多年所欠的养老金。对此,哈尔滨铁路局发文回应称,职工养老统筹金的8年断档,是按当时的国家政策执行,“不存在路局挪用、贪污、少缴”的情况。
前来抗议的哈尔滨铁路局职工声称,在1988-1996年期间,“将近14万大集体职工8年的养老统筹金‘半路脱逃’不知去向”。由于少了这8年的养老金缴费基数,经过10年退休金调整后,受影响职工的平均退休金仅有1500元左右,水平相对偏低。
对此,接近哈尔滨铁路局的人士回复财新记者:在1月25日,哈尔滨铁路局专门召开了“厂办大集体改革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该场会议的主要精神是:按照国家规定,“1986到1994年由路局集体企业对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缴费,进入了社保基金的大盘子。所以职工养老统筹金8年断档,哈尔滨铁路局也是按国家政策执行,不存在路局挪用、贪污、少缴的情况”。
抗议职工还称,从哈尔滨铁路局大集体退休的工人们,从来没有享受过包括取暖费补助、独生子女补助金在内的各种补贴。
对此,哈尔滨铁路局解释,拖欠的职工工资、独生子女补助金、取暖费、集资款等等,都属于企业内部债务。在实行改革的过程中,对于集体企业拖欠职工的内部债务,集体企业应该以资产为限,承担抵债责任,“不是企业内部拖欠的债务由主办单位来偿还”。
哈尔滨铁路局还称,如果企业无力偿还内部债务,按照国家政策,将与职工协商化解,签定合理协议;并强调,企业内部拖欠的债务,不应由主办单位来偿还。哈尔滨铁路局认为,集体企业是法人独立经营的,正规企业,就应该以资产为限承担责任。
目前,哈尔滨铁路局与抗议职工就上述问题分歧巨大,双方各执一词,仍未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