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车上安监控辨司机真人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黄少卿表示,目前,通过网络约车平台叫车的运营模式存在权利不明确、责任不清晰的问题。专车采用网络平台、乘客、司机、租赁公司四方(顺风车一般是“三方协议”,没有租赁公司)到底存在怎样的法律关系,出现问题后各自承担什么责任,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并不明确,这就凸显了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要让专车运营平台承担“无车承运人责任”,也就是说虽然车辆不属于平台,但平台同样要承担与传统出租车经营企业类似的承运人责任。
此次征求意见稿还提到,网络平台公司与司机还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司机,都要建立合同关系。
黄少卿认为,在合同约束下,司机就是代表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而不是个人业务,那么出现问题平台公司必须承担责任。就如同现在的出租车司机一样,一旦其发生类似情况,出租车经营企业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位业内人士说,专车运营建立在新技术发展的基础上,车主、乘客双方的信息更加明确,从信息对称的角度讲,专车运营更加安全。
这位业内人士说,顺风车与普通出租车公司相同,都可能存在正规驾驶员被临时替换的问题,甚至车辆也被临时替换。从技术上讲,完全可以实现监管,比如给车辆安装GPS定位装置,一旦出行服务启动,后台可自动监控车辆运行轨迹,如果注册车辆原地不动或与既定线路发生很大差异,后台可自动报警。这就解决了车辆不一致问题。
另外,在车内安装监控设备,非注册驾驶员应该也比较容易辨认,当然还有其他技术手段监管人员不一致的问题。也就是说,监管平台对于服务车辆以及人员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还是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但需要相当高的成本。顺风车便宜收费,运营平台是否愿意在这方面投资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