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近日开庭审理。
大华直言确实对不起小佳,为此他也同意离婚。但他不同意小佳认为自己不适宜异性婚姻的说法;对于妻子希望分割房子的要求,大华不同意,因为这套房子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此外,大华还提出:“离婚后,把姑娘交给我养。”
一审判决
准予离婚
孩子归母亲抚养
西山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小佳以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起诉到法院离婚,大华也明确表示同意离婚,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依法予以准予两人离婚。
最终,西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小佳与大华离婚,他们的婚生女儿,由小佳直接抚养,大华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600元,一直到孩子18周岁时止。小佳、大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银行贷款113932.21元,小佳享有7万元,大华享有43932.21元,小佳享有的部分由大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