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结婚的理由竟成离婚的借口”
2014年7月16日,不忿被逐的廖辉将长沙县干杉镇政府告上法院,要求撤销镇政府的接管行为,并迁出其强行安葬在干杉墓地的墓葬。
廖辉在诉状中称,自己和合伙人历经多年投入数千万资金对墓地周边公路及墓地内部进行规划、建设,现园区内已经形成公墓、养殖、种植、休闲一体化的经营形式,依法享有对所租赁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他们说是接管墓地,现在的情况是连同我的苗木、园林一起抢走。”
干杉镇政府则答辩称,依据长沙市2011年27号文件规定,对于在该文件实施前已建成或者在建的公益性墓地,要逐步移交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因此,镇政府有权接管。此外,农村公益性墓地依法不能对外承包经营,因此廖辉等人不具有墓地的承包经营自主权。“原来招商引资让我们进来时信誓旦旦说有文件有说法,现在则转口就说无权经营违法承包。”廖辉等人说,他们无法理解“当初结婚的理由竟成离婚的借口”。
饶逢春指出,干杉墓地在廖辉等人经营下,存在对区域外人员销售墓位等非法行为,违反了相关政策法规。
对此,廖辉等人没有否认。他说,7年来,干杉墓地总计安葬1600人。其中安葬了规定范围内的3个乡镇死亡火化后的村民,还帮助县政府解决了多个政府工程项目迁移坟墓的安葬任务,计1100多人。这1100多人的收费是从最初的400元/位,到600元至1200元/位不等。剩下的400多名“外来户”的墓穴是2400元/位,加上其他综合费用,有的总计达到1.2万元。
“政府认为赚这个钱就不‘公益’了,但对于投资来说,肯定是要有利润的。总不能一边要人搞建设,一边要人‘学雷锋’。”廖辉说,他们最不能忍受的是,政府接管了墓地后自己也在做生意,而对投资人的赔偿,一分钱都没有给予。此外,廖辉还说,国家对每个公墓都有20万元到40万元的财政补贴,这些年来没有给自己一个说法。
长沙县民政局副局长何铁建承认,“资本过来都是有利益诉求的”。他说,由于当年公益性公墓是一个新事物,缺乏经验,上级的政策没有明确墓地建设资金的来源,也没有先行改变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就要每个乡镇都去修建一个公益墓地。当时很多地方都要外出招商引资,以至于今天出现了很多遗留性的问题。
他表示,“当时的文件就是一个允许别人打擦边球的文件”,因为很多具体、关键的问题都没有确定。而当时长沙县南部乡镇修建的公墓,几乎都出现了面积超标、对外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北部修建的墓地则普遍出现了少有人前来安葬、墓地资源严重闲置浪费的尴尬局面。
有长沙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2011年的政府文件虽然要求逐步移交政府管理,但至于怎么接管也没有告诉他们,例如土地和其他资产该怎么办?合法的利润如何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