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江商报》报道,2007年5月,武汉市洪山区居民长期喂养一只流浪猫。后流浪猫伤人,喂养者被索赔;
据《天津日报》报道,市民贺某被流浪狗咬伤后,向曾经喂养过这条狗的袁某索赔医疗费等损失。袁某拒绝,贺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调查到,袁某确实只是临时喂养,未与流浪狗形成事实上的收养,而且贺某提供的证据也不足以证实袁某是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故判决袁某无需承担责任;
2012年6月,北京市民肖某在小区遛狗时,因狗受到流浪猫攻击,便上前驱离,被流浪猫抓伤。乔某经常照顾流浪猫,因此被肖某告上法庭。终审法院裁定双方都存在过错,各承担一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