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李强介绍,到目前为止,他们已建成综合接待大楼、餐饮大楼和5幢住宿楼,总建筑面积4800余平方米,地面硬化、绿化工程全面完成,已投入资金1460余万元。在6年多的建设过程中,新盛镇政府并未对他们提出过任何异议和意见。
亮点项目变为非法项目
2010年,在原綦江县全县各街镇的亮点工程建设巡查活动中,威龙山庄项目被新盛镇政府作为亮点建设工程,接受了原綦江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四套班子领导和包括国土管理部门在内的其他职能部门领导的巡查。
据悉,原綦江县政府相关部门也为威龙山庄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做过不少协调工作。2011年12月15日,原綦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第4号《专题会议纪要》显示,发改委协调解决威龙山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电力问题,推动了该项目的建设进程。
然而,就在李强等人准备加大投资的时候,2015年9月12日与14日,綦江区国土资源与房管局印发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及2015(1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了他当头一棒:两份文件均将威龙山庄建设项目的用地定性为非法用地,并对李强等投资人做出了罚款74.88万元及限期自行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决定。
拿到处罚决定书后,李强等人还抱有一线希望,认为这是政府主导的引资项目,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但进入10月份后,李强等人感到新盛镇政府拆除威龙山庄的决心愈发坚定。10月14日,李强等人向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复议:诉求区委、区政府撤销国土管理部门的决定。同时提出要求,如果执意要拆除,政府也应该照价赔偿投资款。
“威龙山庄项目是政府主导下通过政府招商引资产生的建筑项目,是一种政府行为。然而政府和我们签订协议后拒绝履行立项、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现在不仅不承担责任,反而要投资业主买单,不合法也不公平。”李强说。
法院尚未判决突遭强拆
10月22日,记者来到綦江区新盛镇政府了解相关情况。该镇有关负责人池小伟介绍说:“这是由于主管西南片区的国土部成都监察局已对綦江区进行了调查,发现了这是一处违法建筑,并要求在10月30日前完成对所有违章建筑的整改工作。有关威龙山庄的拆除事宜是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指示。我们作为下级执行部门,必须服从上级部门的指示。现在,对威龙山庄的处置就等区政府的回复了。”“至于政府与李强等人签订的合同涉及政府违约的事项,就完全按照诉讼程序,通过法院判决后,该如何赔偿就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