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1月9日电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一对已经结婚21年,并育有一子的表兄妹的婚姻关系无效。
原告谢娟(化名)与被告黄刚(化名)系表兄妹关系,谢娟的母亲与黄刚的父亲系亲兄妹,双方于1994年5月登记结婚,1994年10月生一子。
后两人因生活琐事及脾气性格等引发关系不睦,谢娟于2015年6月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宣告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经审理,法院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