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此判决,三方均提出上诉请求。曾爱云辩护律师钟致远认为,一审对曾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应“认定被告人无罪”而作出无罪判决。
而陈华章辩护人则认为,一审判决主要事实不清,对陈华章供述采信存在偏向,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量刑过重。此外,受害者周玉衡父亲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2015年11月10日,湖南高院二审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最终查明的事实为:曾爱云、陈华章和被害人周玉衡均系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因周玉衡受到导师器重,陈华章对周玉衡心怀嫉妒。
2003年10月,曾爱云与同班同学李某产生恋情,而此前李某与周玉衡已相恋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