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他患有智障,只能简单地说单词,因此庭审很慢。公诉人不断提醒李某慢慢说,对于公诉人“为什么放火”的问题,李某再说回答,“好玩”。
公诉人问到放火的危害,李某回答“烧死人”。
“你希望把人烧死吗?”辩护人问。
李某想了半天,看着辩护人说不出来。法官提醒李某可以用点头或者摇头表示,李某摇摇头。
“你不希望有人烧死是吗?”辩护人问。
“是。”李某边点头边说。他说他之所以一再放火,就是因为看到着火他非常高兴、很开心。
经鉴定,李某属于中度智能碍障,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庭审仍在继续。(记者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