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珊将快递公司诉至法院。房山法院认为,快递公司的保价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判决快递公司赔偿珊珊5000余元。
去年年底,珊珊通过快递公司将一箱衣服、两个LV包以及一部苹果手机寄回老家。当时珊珊并没有选择保价。
过了两天,珊珊给父母打电话得知并没有收到快递。她赶紧上网查询快递信息,得知包裹出现了破损,在郑州转运中心。
珊珊给父母打电话,让他们去转运中心看看。但父母只拿到了一箱衣服,LV包和苹果手机都已经不翼而飞。
快递公司认为珊珊没有保价,且快递单子上载明的物品不详细,只有“两个皮包、一个手机”等字样,所以只同意赔偿200元。
交涉无果,珊珊将快递公司诉至法院,索赔4万元。